临组通字[2011]34号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通知)
关于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兼职教师遴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属高校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遴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组通字[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遴选本地本单位符合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条件的人选,于5月16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委组织部。凡是上报省委组织部的兼职教师人选,同时作为临汾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
联系人:李之炜
联系电话(传真):2090242
电子邮箱lfzzbgjk@163.com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2011年5月11日
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
遴选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共用,根据中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我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主要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遴选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优秀教师和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担任。
第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所教授学科前沿的最新动态,在专业领域有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掌握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和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启发引导干部解决现实问题。
(四)热心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主要从以下专业领域遴选:
政治理论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
政策法规类: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和重要精神等。
业务知识类: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外交、国防等学科领域。
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包括哲学、文学、艺术、历史、外语、计算机、医疗保健、心理健康等。
其它类:包括国情与省情;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国际前沿理论、学术成果、通行法则等。
第五条 省委组织部根据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需求和结构比例,定期在“三晋红e”网站等媒体公布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需求信息,并面向社会进行遴选。
第六条 遴选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程序如下:
(一)集中报名。报名以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和社会举荐为辅。组织推荐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见发文抬头)在本单位范围内酝酿,责成申报人如实填写《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申报表》,推荐单位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个人自荐或社会举荐由申报人或举荐单位(包括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协会组织等)从“三晋红e”网站下载《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申报表》,申报人或被举荐人如实填写,邮寄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上报或邮寄有关材料要特别注意将所授课程电子课件或书面材料附上。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可考虑所了解的省外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举荐)前须征得被推荐(举荐)人同意。
(二)审核评定。省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评审,确定兼职教师人选。
(三)组织聘用。经审核确定的兼职教师人选,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聘用,聘期2年,颁发聘书,并面向全省公布师资的相关信息。
(四)聘用调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个人意愿对兼职教师进行续聘或结束聘用。
第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完成有关教学任务;
(二)深入研究相关课题,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三)根据学员反映,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四)按相关要求在山西省委组织部指定网站上传个人信息和知识成果;
(五)加强与学员交流沟通,通过课堂、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耐心回答和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或存在的问题;
(六)对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省委组织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
第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省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面向全省宣传。
第十条 省委组织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实施动态管理,逐步完善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机制,对不能履行师资义务的教师要取消师资的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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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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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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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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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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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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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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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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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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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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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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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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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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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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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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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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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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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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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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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主
要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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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和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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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及出版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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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课程名称
及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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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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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
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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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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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举
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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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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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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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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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本表用于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报名(包括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表格内容由申报或被推荐(举荐)者本人填写;
2
、
“
个人主要经历
”
指被推荐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
3
、
“
学术和科研获奖情况
”
主要指省部级以上奖励,请注明奖励名称、获奖时间和颁奖单位;
4
、
“
发表文章
”
主要指发表于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国外学术刊物的文章
,
请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及期号;
“
出版专著
”
请注明专著名称、字数、出版时间以及出版社名称;
5
、
“
授课课程名称及内容摘要
”
一栏中,填写申请人或被推荐(举荐)人所授课程名称、主要内容,所列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每门课程的内容摘要在
200
字以内,并附所授课程电子课件或书面材料;
6
、组织推荐由推荐单位在
“
组织推荐意见
”
栏内注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社会举荐由举荐单位或组织在
“
社会举荐意见
”
栏内注明举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7
、照片栏请贴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红底彩色照片;
8
、表格填写完毕,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交至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