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乡宁县委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
公 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 不断创新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员范围和选拔名额
1、选拔人员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国家正式干部。
2、选拔名额。公开选拔三十名(其中30岁以下干部至少占到1/2,非党、妇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1、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5、参加工作满三年(2007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长期不上班者不得报考)。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没有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
8、没有违犯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9、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在县委大门口张贴并在电视台和乡宁党建网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申报,党组织推荐,工作单位党组织初审,县委组织部审定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领取并填写《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205室。
报名时间:2010年 3月 20日 8时到2010年3月22日18时。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并结合工作实际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选。面试通过隔离封闭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0岁以下干部笔试、面试入闱人选,根据选用人数,如不达比例要求,可视情况单独排名确定。
4、组织考察。由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包括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5、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6、公示。常委会议通过后,对公开选拔产生的干部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出来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回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